GB/T 2423.18-2012/IEC 60068-2-52:2017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Kb 盐雾,适用于预定耐受含盐大气的元件或设备,试验时依据其耐受程度选用相应的严酷等级。
试验严酷等级
严酷等级(1):四个喷雾周期,每个周期 2h,每个喷雾周期之后紧接着一个为期 7d 的湿热贮存周期。适用于试验在大部分使用寿命期间暴露于这种环境的产品例如船用雷达、甲板设备。
注:湿热贮存周期可适当缩短,使每个喷雾周期加上湿热贮存周期总共为 7d。
严酷等级 (2):三个喷雾周期,每个周期 2h,每个喷雾周期之后紧接着一为期 20~22h 的湿热贮存周期。适用于试验可能经常暴露于海洋环境、但通常会受封闭物保护的产品(例如通常在船桥或在控制室内使用的航海设备)。
严酷等级 (3):一个试验循环包括四个喷雾周期,每个周期 2h,每个喷雾周期之后紧接着一个为期 20h~22 h 的湿热贮存周期;此后再进行一个在试验标准大气条件(温度为(23±2)℃ ,相对湿度为 45%~55%)下为期 3d 的贮存周期。
严酷等级 (4):严酷等级(3)所规定的两个试验循环。
严酷等级 (5):严酷等级(3)所规定的四个试验循环。
严酷等级 (6):严酷等级(3)所规定的八个试验循环。
严酷等级 (3)~(6) 适用于通常在含盐大气与干燥大气之间频繁交替使用的产品,例如汽车及其零部件。
严酷等级 (1)、(2):喷雾周期次数和紧接着每个喷雾周期之后的湿热贮存持续时间的组合。
严酷等级 (3)~(6):试验包括若干循环。每个试验循环由四个喷雾周期和紧接着每个喷雾周期之后的湿热贮存,以及在四个喷等周期和湿热贮存之后的一个在试验标准大气条下的附加贮存周期组成。
严酷等级
试验方法
将试样放入盐雾试验箱,在 15℃~35℃ 下喷盐雾 2h。
所有的暴露区域都应维持盐雾条件,用水平收集面积为 80c㎡ 的洁净收集器放置于暴露区域内任意一点,在收集周期内平均每小时收集 1.0 mL~2.0 mL 溶液。至少应采用两个收集器。收集器应放置在不被试样遮蔽的位置,并避免收集到各类冷凝水。
注:为得到精确的测量结果在校准试验箱的喷雾速率时,喷雾同期不应少于 8h。
严酷等级 (1) 和 (2) 每次喷雾周期结束后,将试样转移到湿热箱中贮存,贮存条件按照 GB/T 2423.3-2016(IEC 60068-2-78:2012)的规定:温度为 (40±2)℃,相对湿度为 (93±3)%。按上述试验条件喷雾,并按规定贮存,组成一个循环。严醋等级所要求的循环次数与贮存时间按照上文严酷等级的规定。
严酷等级 (3)~(6) 每次喷雾周期结束后,将试样转移到湿热箱中贮存 20 h~22 h,贮存条件按照 GB/T 2423.3-2016(IEC 60068-2-78:2012)的规定:温度为 (40土2)℃ ,相对湿度为 (93土3)%。循环重复三次。然后,试样应在试验标准大气条件(温度为 (23±2)℃;相对湿度为 45%~55%) 下贮存 3d。每个试验循环由四个喷雾周期、湿热贮存及之后在试验标准大气条件下贮存 3d 所组成。
恢复
有关规范应说明是否清洗试样,如要清洗,则应在流动的自来水中清洗 5min,再用蒸馏水或去离子水漂洗,用手摇晃或用气流吹去水珠,然后在温度 (55±2)℃ 的条件下干燥 1h,接着在规定的恢复条件下 (GB/T 2421.1-2008 中的 5.4. 1) 冷却 1h~2h,如必要,有关规范应指定清洗和干燥试样的其他方法,并在规定的恢复条件下(GB/T 2421.1-2008 中的 5.4.1)贮存 1h~2h。清洗用水的温度不应超过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