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试验前样品具有稳定的初始状态,试验前一般要进行预处理,例如,GJB 150.9A-2009中规定试验样品应放置在23℃±2℃,相对湿度50%±5%的条件下保持24h。
初始检测
按照有关性能标准规定,对试验样品进行初始检测,以获取试验样品外观、功能和性能指标的基线数据。
试验
由于交变湿热试验包括高温高湿阶段、低温高湿阶段、温湿度变化阶段和低温高湿保持阶段四部分,因此,试验中每一部分均占据一定比例的时间。以GJB150.9A-2009为例,交变湿热试验的试验步骤如下。
(1)调节恒温恒湿箱内的温度为30℃,相对湿度为95%。
(2)按下图规定的试验剖面暴露样品。试验中推荐在第五周期和第十周期末,即温度为30℃,相对湿度为95%的条件下对样品进行功能性能检测,并记录检测结果。试验中间检测应按有关性能检测标准或规范进行。
注:除了温度下降期间相对湿度可以降至85%外,在其他所有时间内相对湿度应保持为95%±5%。试验一个循环周期为24h。)
GJB 150.9A-2009湿热试验剖面
(3)如果在试验中间检测时样品出现故障,则应立即中止试验,将样品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
(4)如果中间检测时需要打开恒温恒湿箱门或者需要从试验箱内取出样品,并且样品工作性能检测不能在30min内完成时,为了防止不真实的干燥,应将样品在温度为30℃,相对湿度为95%条件下保持1h,然后继续进行检测,直到检测完毕。
(5)如果样品中间检测在恒温恒湿箱中进行,而且检测时间超过了上图所示的4h,则应延长该周期的时间直至检测完毕,检测结束后按照上图规定的剖面继续进行试验。
(6)试验中断的处理。
①欠试验中断。如果试验发生了意外的中断,导致试验条件低于规定值,并超过了允差,则应从中断前最后一个有效循环的结束点重新开始试验。
②过试验中断。如果发生过试验中断,在重新试验前应对样品进行适当的物理检查和工作检查(当可行时)。对于存在安全问题的样品,如弹药,尤其要这样做。如果发现了安全问题,优先的处理方法是终止试验,并用新的样品重新开始试验。如果不采取以上方法,而是继续进行试验,期间样品发生故障,试验结果可能无效。当确认过试验中断的影响可以忽略时,则恢复中断前的试验条件,并从过试验中断点继续试验,否则采取新的样品重新开始试验。
恢复
试验完成后,将试验设备温度、湿度调节到标准大气条件,使样品恢复。
最后检测
恢复时间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对试验样品进行外观检查和功能、性能检测,并将其与试验前初始检测数据进行对比,以确定湿热试验对样品的影响。
来源:《环境试验》